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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AGV小车及仓储物流展

2020-5-27 08: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45| 评论: 0|申请修改展会资料

摘要: 聚焦全球自动化行业发展现状,探索前沿创新科技SIA中国工业自动化展 2020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AGV小车展 展览时间:2020年7月01-04日(展期四天) 展览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2020第八届上海国际AGV小车及智 ...

聚焦全球自动化行业发展现状,探索前沿创新科技SIA中国工业自动化展

2020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AGV小车展

展览时间:2020年7月01-04日(展期四天)

展览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2020第八届上海国际AGV小车及智能仓储展览会”,开启中国AGV小车行业新篇章!

2020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AGV小车及仓储物流展

【展会背景】

欢迎参加“2020上海国际AGV小车展览会”将于2020年7月01-04日在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全面展示AGV小车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智能仓储系统集成商和装备制造商,旨在为来自世界各地的AGV即自动导引车制造商,集成商,经营商和零部件的供应商提供一个优良的展示平台,给意向采购AGV的参展观众一个集中强化的观览平台。与此同时,我们与合作伙伴也邀请到了近100位产业智囊和专家在同期举办的近20场论坛、研讨会和沙龙上进行了精彩演讲。

展会聚焦行业应用,全面覆盖物流服务、交通运输、仓储、配送、铁路、航运、空运、港口、邮政、速递、货代、汽车制造、3C电子、家电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食品包装、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船舶制造、重型机械、冶金工业、摩托车、电动车、医疗器械、陶瓷、压铸及铸造、玻璃、文具、日化、制药、制砖、电梯、烟草、光伏等领域。多年来展会的成功举办以及展会规模与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为每一家希望在无人搬运、智能仓储大潮中占据一席之地的行业企业提供了理想的贸易和展示平台,满足专业买家一站式采购需求,从而助推了中国无人搬运、智能仓储与AGV小车行业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展示范围】

AGV自动化物流设备及系统、AGV自动搬运车,AGV无人搬运车,全向移动AGV小车,智能AGV小车、磁导航AGV小车、无轨导航AGV小车、磁导航叉车AGV、AGV无人搬运,各类AGV小车、自动导航车,激光导航车、牵引、激光、码垛、机器人、机器、分拣、搬运机、搬运、导向系统、蓄电池、蓄电、电池、电机、充电机、充电、报警、驱动、电池充电器、充电器、音乐、控制器、传感器、导航、磁条、输送、输送设备、装配、配线、输送系统、输送机、网带、带式输送机、皮带、螺旋、刮板输送机、刮板、胶带、滚筒、悬挂、振动、移动、零部件;自动导向系统、智能码垛机器人,机器手臂,输送设备、工业车辆,叉车,属具和附件、无人驾驶运输系统,货架存取设备,手动搬运车、自动导向系统、电线电缆、传感器、AGV小车附件等

AGV小车核心零部件:定位组件、结构组件、导引组件、驱动单元、控制单元、机械部件、传感器、移动底盘、驱动轮、蓄电池、伺服电机、直流电机、充电机、继电器、控制器、制动器、减速机、执行器、轴承、搭载机构、报警灯、站点识别、通讯模块电子标签、触摸屏、配套物流设备等;

【全面影响用户行业】

关注买家组织,邀请本土及全球全行业用户企业参与,包括:

国家及各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行业组织等相关单位;

物流服务、交通运输、仓储、配送、铁路、航运、空运、港口、邮政、速递、货代等物流企业;

汽车制造、仓储物流、3C电子、家电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食品包装、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船舶制造、重型机械、冶金工业、摩托车、电动车、医疗器械、陶瓷、压铸及铸造、玻璃、文具、日化、制药、制砖、电梯、烟草、光伏、通讯等工业制造业;

超市、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商业配送中心、大型书店、出版印刷机构、粮食、军队后勤机构等;

各高校、科研单位、市政设计院、研究院、行业协会/学会、金融机构、媒体等;

■ 市场需求巨大:智能搬运行业前景良好,应用领域广泛,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行业,近年来国家的战略方针也为机器人行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 云集业界名企,全面展示AGV小车产业:SIA经过14年的耕耘,已经成为行业内不可错缺的行业盛会,并赢得行业多家知名企业的信赖与认可,展会将集中展示特种设备行业新产品、技术、装备与解决方案等。

■ 共享组织方的庞大的观众资源: 5年来累积了近33万条采购商数据,其中近万条为国外买家信息。上届展会共吸引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35437人莅临参观,预计明年将突破40000人。

【参展程序】

1.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2.在申请展位三天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

3.参展方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展位,展位费不予退还。

4.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全款费用后,将发票及《参展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

【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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