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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的通知

2019-8-12 06: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81| 评论: 0|申请修改展会资料

摘要: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党的十九届大报告中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城市是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是建设智慧社会 ...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届大报告中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城市是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是建设智慧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研究,定于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在浙江省德清县召开第十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以下简称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测绘学会、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德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二、会议内容

本届大会主题为“智慧城市·共建共享”。

大会将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果及发展趋势、模式和建设目标。研讨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产业政策;研讨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新态势,“互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大会还将就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应用和集成、网络信息安全以及行业应用,如5G应用、时空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规划、智慧交通、智慧海洋、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水务、智慧建造等内容进行交流(具体会议实施方案见附件1)。

大会将邀请智慧城市(含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建设管理部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科研机构,行业联盟,通讯运营商,跨国公司及国内外知名软、硬件企业参加智慧城市大会展览,展示国内外最新技术、产品与应用成果。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等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市容园林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请组织做好本地区基层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员参会的统一报名工作。

(二)邀请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取得理论研究成果、工程实践经验以及管理经验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业和管理部门代表以及智慧城市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四、会议时间、地点

研讨会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9日,11月27日报到

博览会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

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国际会议中心

组委会:李洁010-****** 9860

公 众 号:中国智慧城市大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豪柏大厦C1座1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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