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展成都乐器展全国乐器展览会西洋乐器展会中国乐器采购展览会2017乐器展览会2017西洋乐器展览会2017民乐展览会2017成都国际乐器采购会2017年乐器展览会2017年西洋乐器展览会2017年民乐展览会2017年成都国际乐器采购会2017中国乐器展览会2017中国西洋乐器展览会2017中国民乐展览会2017中国成都国际乐器采购会2017年全国乐器展览会2017年全国西洋乐器展览会2017年全国民乐展览会2017年全国成都国际乐器采购会
2017中国成都乐器展览会暨成都乐器采购节
参展/参观:陈胡军---0****** 1803****** QQ:3412******
时间:2017年7月1316日
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指导单位:四川省电子学会
战略合作: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电子学会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四川新中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成都新中联展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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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景 成都是经国务院批准唯一以文创中心定位的国家中心城市。2016年8月,成都相继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的意见》,对推动成都音乐产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到2025年,培育出一批引领全国音乐产业发展的产业园区和领军企业,形成高端、优势显著的现代音乐产业体系,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把成都打造成为现代音乐产业领军城市。 为推动成都音乐产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领先发展,努力打造现代音产业链,建设中国音乐之都和国际音乐名城,我们拟定于2017年7月13日至16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17成都乐器展览会(以下简称:成都乐器展),以重点培育音乐演艺、视听产业、乐器和音乐设施设备专业市场,打造音乐产业聚集区。 成都乐器展将与2017成都音乐产业博览会同期召开,并与成都演艺设备展、成都原创音乐榜、国际诗歌音乐节、室外音乐演唱会等各项活动同期举行,共同打造成都音乐产业盛会。 二、同期拟办活动 ?1、特设四川乐器展区,让展商和川内的琴行能够有更加直观与全面的交流; ?2、设置现场演奏舞台,丰富多彩的乐器表演将点燃音乐激情,为广大音乐爱好者带来视觉及听觉上的享受; ?3、邀请音乐学院/音乐协会专家教授于展会期间主持关于乐器的精彩讲座,届时将有众多的音乐老师、学生、专业演奏者以及音乐爱好者前来听课及参观展会; ?4、同期举办2017中国成都演艺设备及智能声光产品技术展览会 |
三、目标观众 乐器进口商/代理商/分销商、琴行、音乐学校及学院、乐团/音乐家/音乐发烧友、艺术团体、娱乐制作公司及社会各界艺术爱好者等; 四、展品范围 乐器:民族乐器、钢琴及键盘乐器、电子电声乐器、打击乐器、管乐器及配件、弦乐器、吉他、手风琴和口琴、管乐器 其他:乐谱及专业刊物/服务、录音设备、音频/视频/软件、乐器配件和加工机械、协会及媒体、音乐教育与培训 五、参展费用 空场地展位(18起租):室内¥680元/ (注:空场地不带任何配置,须自行搭建以及缴纳会展中心安全管理费或自行租赁展具) 国际标准展台(3M×3M):¥6800元/个;(注:标准展台基本配置:咨询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盏、电源插座一个、公司中文楣扳,特殊用电另行收费 。) 六、技术交流会/发布会: 1、组合场:¥3800元/10分钟;¥5800元/20分钟; 2、独自专场:¥9800元/90分钟; 注:组委会提供场地、音响设备、茶水服务及协助组织及专业观众。 七、会刊及其它广告 封面:15000元 封底:10000元 黑白整版:2000元 封二/三及扉页:8000元 内彩:6000元文字广告:800元 胸牌:8000元/万个 条幅:5000元/展期 门票:6000元/万张 入场参观证(独家背面广告):¥5000元/万份 汽球广告:¥2000元/个 广场彩虹拱门:¥8000元/个 请柬:8000元/万份 * 更多广告及赞助,欢迎垂询备索 八、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17年7月1112日(9∶00-18∶00,最后一天延迟至21∶00) 技术交流:2017年7月1314日(9∶00-17∶00) 展览时间:2017年7月1316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撤展时间:2017年7月16日(14∶00开始) 九、参展办法及要求 1.按参展申请合约书格式要求填好表格传真至大会组委会,组委会回传展位确认书后生效。申请参展的单位在报名后一周之内交50%展位预定金或全部参展费。否则主办单位不保证已确认的展位,其余费用须在2017年6月01日前付清,6月01日之后报名参展的单位,在一周内将全部参展费用一次性付清; 2.参展单位的参展规模在四个标准展位(或空地36平方米)以上,可优先安排显要位置,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 3.欲参加本届展览的单位,请尽快报名,并提供公司或产品介绍等有关资料,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子网络、出版《展览会简报》派给各地专业用户、采购商,早报名早受惠; 4.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参展企业不得转让、炒卖展位,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有关报到、布展、展品运输、住宿等会务事宜,主办单位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向参展单位寄送《展会服务指南》及其它大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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