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重点支持展会
十二五 期间,电子商务行业将持续快速增长,并逐渐走向稳健和成熟。根据《商务部 十二五 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预计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翻两番,达到18万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十二五 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战略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进一步加强城市间、企业间和政企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搭建一个形象展示、行业交流、品牌塑造、交易采购、用户反馈、合作洽谈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最佳平台。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在2011网交会的基础上,创新展会内涵,提升展会实效,定于2012年11月23日 25日在济南举办 2012 中国网络购物交易会暨电子商务贸易博览会 。
1.电子商务政策宣传与示范城市(园区)展示交流区:
以展示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的城市(园区)促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成果为主线,展示电子商务发展成果和整体形象
2.网络购物和贸易平台展示体验区:
品牌网络商城(B2C)、网购店铺(C2C)、跨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贸易平台(E-AMP)、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平台(B2B)、O2O平台
3.电子商务服务业展示洽谈区:
电子商务应用软件、物流与快递服务、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服务、网络及电信运营、网络营销推广;旅游、订票、餐饮、团购点评等服务类型的电子商务企业
4.网络供应商展区:
按照 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 的原则,对参展企业收取一定的参展费用,标准如下:
(一)标准展位:6800元/标展,由政府补贴3000元/标展,向企业实际收取3800元/标展。{配置:3m 3m 2.5m,三面围板、两盏射灯、两把椅子、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动力用电另行申请),一条楣板。}
(二)光地展位:800元/m2, 由政府补贴300元/m2,向企业实际收取500元/m2(36平方米起租,参展单位自行设计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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