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会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山西省加
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有效转化我省能源资源优
势,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加快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提升装备
制造业水平,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电动车行业协会、中国电动车行业
协会、中国新能源汽车协会于2015年10月30-11月1日在太原举办山西国际电动车、三轮车及新能源汽车展览会
。本届展会以“绿色、循环、低碳”为内涵,以“贸易、合作”为宗旨,全面展示我国电动车、三轮车及新能
源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及新技术、新装备,内容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交通工具、
集约高效交通工具组织体系建设、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电动车新能源汽车管理能力
建设等内容,为绿色交通产品及技术设备商提供集形象展示、品牌推广、市场营销和交流的强大平台,进一步
推动先进电动汽车经验推广及新技术新装备的普及应用,促进我国电动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政策解读:一、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20142016年,太原、晋城市属地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
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与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
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其中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晋中、长治、运城市上述比例不低于30%。
其他市上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本部
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
。
二、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将我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省、市政府
采购目录,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充电设施和充换电服务网络,布局建设甲醇加注站和燃气加气站。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电动汽
车生产企业落户我省,配套完善电池、电机、电控等协作产业链。省有关部门、有关市政府要制定奖励政策,
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项目。
五、给予生产企业营销补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我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
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
车成本。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
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
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和推广应用给予配套支持。太原、晋城市要重点支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2015山西国际电动车、三轮车及新能源汽车展览会” 将集中展示电动车整车、电动车配件、充电设施配套
参展范围:
整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低速电动车、锂电车、酷车、滑板车、平衡车、
独轮车、特种电动车;纯电动汽车、客车、环卫车、混合动力汽车及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高尔夫球车、
零部件:电池、电机、控制器、轮胎、塑壳、车桥、防盗锁具、报警设备等。
充换电设施:充电站智能网络项目规划及成果展示、逆变器、太阳能、风能互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技术产品、
充电站配电设备、充电机、电能监控系统、有源滤波装置、充电桩、变压器、配电柜、电缆、直接充电设备、
充换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停车场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充电站供电解决方案等。
配套设备及关联产品:
国内标摊:0元/个元/个国外标摊:0美元/个国内特装:0元/元/国外特装: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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